第四卷 轩辕怒第281章 弹指一生(1/2)
天是蓝色的,水是绿色的,风从远处拂来,吹绉一池春水兽人之小兔钓桃花。*1*1*
阳光懒洋洋地洒向地面,投在一片绿葱葱的树林上。风吹叶动,树涛声声,让人观之惬意。
有孤峰傲立,峰下小江淌过。白云飘飘,鸟儿飞飞;江边红花朵朵,欣欣向荣。正是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去绿如蓝的景象。
一道透明的鱼丝甩出优美的抛物线,直向峰下江中投去。偷在孤峰山腰,有石突出,如同平台。石台上一老翁独坐,独钩江中,好不悠闲。
老翁头戴斗笠,遮住了大半边脸,看不清容貌。
但随着斗笠被移起,却不难看到那苍老的脸容,不是莫言是谁。
生命只余七日。
对于莫言来说,生命之火正在熄灭,人生已经进入了倒计时。每一天、每一秒都显得珍贵无比。他反而比平时更享受生活,一壶好酒,一口香肉。人生,不外如是。
曾经的过往如同流水般在莫言的脑海中淌过,他仔细地回味着,不肯放过任何一个片断。
他想起自己年少之时,出身市井,终日混迹于街市,以小偷小摸为生。不料一日动手,却被抓了个正着。那是个女子,三十许几的年龄,美艳的脸上,却写着沧桑。那看向莫言的双眼,即使是现在,他仍记得清清楚楚。
那是一双充满故事的眼睛。
那时候。莫言方知世间有修真一事。
上一任的补天派主。也就是莫言的师父,姓金,高丽人士。虽不是华夏汉人,却把补天派的秘典《太上无极》修至最高层次,同时兼学天魔殿《天魔幻策》上的武学,正是当时魔门六道诸人中的最高成就者。
莫言和她市井偶遇,他的金师赞他有一付清奇的骨格,逐收他为徒(综)为了统一天下,我们搞基吧!。
当年,莫言只有十一岁。
十年岁月弹指而过,到莫言二十一岁时。他已经是魔门年轻一辈中的佼佼者。
莫言永远记得那个早晨。
那是个飘雨的清晨,莫言和平时一样起早向金师问好。就在那间飘荡着淡淡幽香的房间里,金师一付行装,对莫言说:“我要走了。”
莫言大惊。逐问:“金师要去哪?”
“他在哪?我便去哪。”
那是莫言听到自己恩师的最后一句话,说完,他的金师便飘然而去。
莫言永远记得,那飘飞的雨粉中,金师削瘦的双肩在那个风雨飘零的世界里,显得那么的娇弱可怜。1(1)哪怕她已经是当时为数不多的高手,却让人不由涌起去保护她的意愿。
当时莫言便想追她而去,什么补天派,什么天下第一。在他眼里,通通不及侍奉在金师的身旁来得重要。
可就在他踏出第一步的时候。金师回头,眼光刚好落在他的身上。
两者绝无先后之分,巧合得如同一个奇迹。
莫言浑身剧震,再控制不住夺眶而出的泪水。泪水混合着雨水,流到了嘴间全是苦的。
那一个眼神,莫言读懂了金师的意思。
留下,吾独行。
莫言知道他的金师要独自上路,寻找那一个飘渺的身影。
之后,世间再无他金师的消息。
莫言知道,金师这一生只爱一人。莫言不知他是谁。只知道金师每当念及,总会在嘴边轻轻吟道:“自君出之矣,明镜暗不治。思君如流水,何有穷已时。”
每每想起那个男子时,金师便会一语不发。一坐便是一天,甚至更久。
和金师相处的这十年来。莫言知道她并不快乐。她心里牵挂着那个人,然而,相爱却不能爱。
那是金师最大的心结。否则,她早已悟破大道,证悟天途,离开这熙熙攘攘的红尘。
甚至有时候,莫言嫉妒那个不知名的男子。他虽不在金师的身边,金师却无时无刻不心系着他。
直到很多年后,莫言才知道,金师心挂的那个人,是千年安家的人。
那时候,莫言刚满三十,正是而立之年。
之后,莫言潜修天道,终在不久后攀上了天位境界,成为魔门首席高手。在接下来的时光,莫言一心扑在光大补天派的大业上。当补天派隐隐成为六道之首后,莫言四处打听金师的消息,最终却一无所得。
他不知道自己最尊敬的恩师,最后是已经证道仙去,还是老死在哪个深山老林里。她是孤独终老,还是最终找到了那个人双宿双栖?
这一切,莫言皆没有答案。
一辈子,数十载。以为很长,但却在脑海里弹指既过。莫方的眼中,不知何时多了一滴浊泪,却又随风而逝。
他轻轻问道:“金师,你在哪里?”
抬了抬斗笠,温暖而不刺眼的阳光照进眼里。
突然,莫言笑了。
他的时间已经不多,但这一生中,却没有任何一刻比现在更渴望死亡。
莫言已经无望证破天道,和陆谦一样。他离破碎虚空亦差了一步,就这一小步,决定他还得再入轮回。
或许,死后的另外一个世界里,他还有希望找到自己的金师。那时他希望回到年幼时,再侍奉恩师的身旁。或者,陪她默默寻觅着那个思念之人。
这时,脚步时打破了莫言的思绪。
他伸了伸懒腰,回过头,看到了狄征。
有一瞬间,狄征以为自己眼花了。那莫言回头的瞬间,狄征在这个前辈高人眼中看到了无比复杂的情感。
那是狄征从未在莫言身上看到过的东西,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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