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四章 对决(1/2)
多年来,北地的野蛮人和兽人大多信仰战神坎波斯,面对艰难就如同北地的凛冽寒风那样无畏,在战场上一边狂吼着战歌一边欢呼着冲向死亡,仿佛从不知恐惧为何物
这样的兽人会有好脾气吗,或许有,但好脾气的兽人往往是兔、猫等较弱战力的种族,绝不会是强战种族之一的狼人族。
善战的兽人,一向有把忍耐当懦弱的习俗,好脾气更是软弱的代名词,好好讲道理,不是他们一贯的传统,用拳头讲的道理,才是真理。
族人就这么死在面前,若还能忍气吞声,那就应该是羊族而不是狼族了。
当即,这临时营地的十来个牧师和三十多个战士就围了上来,就是边上,那临时歇脚的兽人佣兵们看林恩的眼神也有些不对了。
毕竟,虽然兽族内战不断,虽然回归的佣兵冒险者们都不喜欢狼族牧师,但林恩的赫里恩人面孔,还是把他和普通蛮族人分的一清二楚,林恩下手又太快,争执还没来得及起来,事由还不清晰,就击杀了对手。
一边是不喜的族人,一边是下手狠毒的混血陌生人,大部分人本能还是会倾向于前者,尤其是前者已经吃亏的条件下。
狼族不愧是儿童能够行走就集体狩猎的的强战种族,精于群战的他们,仅仅数秒,就制造了异常麻烦的诡异包围圈。
林恩被围在正中,正面数个战士在前,左右都有人在虎视眈眈。背后还有隐隐约约的压力,周遭还有人顺逆相互缓步挪移,对林恩施压,而只要谈不拢。数秒内就会发起群攻。
这无疑,是脱胎于自然界狼群猎食的战阵,更是以弱胜强、群狼搏虎的一等一的战阵。
那穿着镶着金边的祭祀袍的牧师走了过来,看来他是狼群的头。而一般的金袍牧师,按照教会的惯例,至少也是黄金阶的主教了,但在林恩的龙眼之中,这主教的神术波动弱的可怜,了不起一个白银阶的神官。
倒是浑身筋肉匀称而坚实,生命气息充足,气息缓慢而均匀,明显是个强大的武者。
“我是吾主的大神官。青狼部落的大战士德龙。肮脏的渣滓杂种。在杀死你为塔姆血祭之前,姑且问一句。你为什么杀死他。”
大战士,是兽人的荣誉称号。最基本的要求是黄金阶,但事实上。却只有名声够响、资历够深的战士才能使用。
这是个年到中年的灰发狼人,虽然穿着华丽的金袍,但却掩饰不住他一身的死气,放眼望去,那双没有一丝生气的眼夺去了所有的光芒。
而此时,就算杀字出口,那双死气沉沉的眼中,却没有一丝杀气,这不是没有杀意,反而是杀意到了极限开始内敛,没有一丝杀气反而是物极必反的表现,显然,这是个杀人都杀到麻木的家伙。
“那就是一夜之间,带着食人魔强盗,灭了文信湖野猪部落三千多口人的杀人狂魔,他怎么可能成为牧师。”
“该死,我就知道兽神不是什么好东西,他jiān_shā了金狮部落的公主,金狮部落一直在通缉他的人头,连这种杀人狂都能成为神明的地上代行者,还是高阶的大神官,这是什么兽神,这真神和邪神有什么区别。”
这名声实在臭的可以,德龙光报出自己的名号,就足以让场上的局势转变了,一时间,中立的回归者们再次改变了立场,虽然没有插手的意思,但原本帮助狼人的意图早就消失不见。
“杂种?呵,杀他的原因和杀你一样。”林恩用手扳了扳颈骨,扭了扭脖子,眼神看也没有看这个披着牧师袍的大战士,而刚刚由于击杀塔姆稍微熄灭的怒火,再次被德龙的侮辱点燃。
狼族对敌从来没有单挑的习惯,实际上,林恩却没有表面上那么全无准备,他早已准备好应付群殴了,空间袋中的法杖正处于随时召唤的状态,战斗一触即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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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此时,坐在一旁米雪突然对着那群佣兵吼道。“别尔、鲁奇,老娘的人都被人欺负了,你们还带着人当缩头乌龟?”
被她点名是个牛头人和狮人,看起来都颇为年轻,看样子才二十出头的样子,闻言,他们当即出了列,牛头人笑的异常的苦,那金发狮人摸了摸鼻子,倒是满脸的无谓。
“米雪大姐头,你还要我们帮忙,谁不知道你‘那个’是北地的那只虎,这小场面还要我们出头。”边说,那狮人还晃了晃下拇指,这,当即让米雪羞红了脸。”
这两位,都是米雪在冒险中认识的兽人雇佣兵,出门在外,同族自然相互照应,虽然年龄较小,但兽人一向以实力论大小,战力强悍的米雪的确是她那个圈子的头,现在被小弟打趣,当即恼羞成怒了。
“废话少说,帮不帮忙!!”
米雪柳眉倒竖,两颗俏皮的小虎牙咬的嘎嘎响,那双黑色的美目已经变成带着些许金色的兽瞳了。
看来米雪平时没少耍威风,两小弟连忙拿出武器往这边赶。
“北地的那只虎?龙歌家族?”同时,别尔的话却在佣兵中引起浩然大波。
林恩还是低估了自己在兽人、野蛮人心目中的名声和威望,就仿若前世的国人会对国外干出成就的华裔特别有好感、特别关注一样,在两族外出者之中,北地之虎的名声可是异常响亮。
别尔的话一出口,结合北地之虎混血儿的身份,林恩的身份就再次暴露。
但无疑,由于酋长和猫咪姐妹的面子,北地之虎及其势力这些年对两族一直不错,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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