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处理二(3/3)
周总先谈个意见?”刚才陶唐支持了他,现在他必须有所回报了。
“主要责任在车间、分厂,人力资源部也不能说没有责任。另外就是技安部和我,都应该为此负责。根据惯例,我建议给予2分厂通报批评,给予发生事故的车间主任、负责安全和生产的副主任行政警告处分,并处相应的罚款。技安部和我也要罚款……”周兵只是接到了会议通知,并不知道董事长和书记的心思,所以只能按惯例办,“罚款的金额,我建议走上限,分厂3000,分厂厂长、主管安全的副厂长、车间主任和副主任各1000元,潘成贵、慕青云各500,我1000。”
“其他同志的意见呢?”赵庆民问。
除了邱林和李珞,其余人都同意周兵的意见。李珞和邱林都认为处理有些轻了,李珞建议免掉负责安全的车间副主任,邱林比较狠,认为分厂厂长的责任最大,应予免职,至少要降职处理,“陶总才强调了安全……可以说陶总的指示尚未传达到基层,但这起事故不是一般的安全事故,而是典型的责任事故。我认为陶总的定性很准。分厂推说不知情尤为恶劣,赵书记说的对,怎么能不知情呢?为教育全厂,为配合正在进行的人员脱岗清查,从重处理是必要的,不然公司为什么要这么快开这个会呢?”
马光明生气了,“廖俊伟(二分厂厂长)同志多年来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在座的谁不清楚?邱总你不清楚吗?因为一件小小的工伤就一撸到底,让一线分厂厂长们寒不寒心?邱总的这个动议,我坚决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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