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章处理三(2/3)
我不用仔细解释了吧?这件事故是什么性质?很明白,就是责任事故。我已经说过了,定性不会错。所以,我建议从严处理!不是全面否定2分厂的工作,而是要以此为鉴,杜绝类似问题的重复发生!这就是我的态度。好吧,请陶总做结案呈词吧。”“赵书记讲的很好,我完全赞同。之所以在事故发生的当晚就研究责任追究,既因为事故责任的一清二楚。也表明了我们对安全工作的重视。质量和安全是企业管理者永远不能触及的红线,特别是安全工作,事关职工群众的生命,任何时候。任何人都不能掉以轻心。去想一想那个受伤的女人吧,她残废了,她的生活质量,她未来的生命都受到了严重影响……或许有人讲,她自己要负主要责任。谁让她未经培训就上岗呢?同志们,我们是国企,不是黑煤窑!国企的制度、良心、对国家和人民的责任体现在哪里呢?赵书记讲出了问题的核心,第一是形势的不同,是执政理念的进步,第二是教育后来者。就这件事故的性质而言,很恶劣,不仅是管理问题,还涉及欺瞒,当面骗我!说什么那个女人刚来没几天。胡扯!谎言马上就被戳穿了,那个女人至少在车间顶岗三个月了,有工资发放表为证。这是什么性质?嗯?他们竟然说不知道?!心里既没有群众的安危,也没有起码的组织纪律,我这样说,不过分吧?”
马光明很沮丧,心里暗骂廖俊伟无谋,怎么能犯如此低级的错误?没有一个一把手不痛恨下面欺瞒自己的,特别是新上任的一把手。还不如痛痛快快地承认错误呢。
“所以,我提个具体意见吧。车间主任、分厂厂长一律免职。分厂主管生产和安全的副厂长、支部书记降职留用。分厂劳资员、技安员全部撤掉,下去当工人,或者由人力资源部另行安排工作。人力资源部在本次事故中承担次要责任,联系到事故的起因。和公司存在的严重的脱岗不无关系,所以,给予潘成贵同志记过处分,人力资源部负责考勤和人事管理的科室领导免职!技安部作为安全的主管部门也应承担责任,但不是主要责任。给予慕青云同志通报批评吧。至于经济处罚也是要的,按照惯例办吧。撤职的人员可以免于经济处罚……”
不等陶唐说完,马光明忍不住了,“陶总,我认为处罚过重了。理由我刚才已经说了,希望您考虑。”
“马总一票反对,其他同志呢?干脆我们举手表决吧。”陶唐面无表情,“同意我意见的,请举手。”他率先举起了右手。
除了马光明和韩志勇,其余人都举了手。
马光明心中大怒。举手表决就是摊牌,这等于把自己推到了陶唐的对立面。红星公司在讨lùn_gōng司重大决策时,极少使用举手表决的形式的,因为一件普通不过的工伤事故,至于吗?
“韩总,你为什么反对?”陶唐并未就此止步,而是寸步不让,咄咄逼人。一反他留给班子成员的印象。
“陶总,我不是反对你的意见。我承认你说的有道理,”韩志勇也提高了声音,“我是为公司以后考虑。不错,廖俊伟等人存在管理上的失误,但总不能说他主观上有犯错误的想法吧?如果出现更为严重的问题,如果是腐败性质,我们又该如何处理呢?我倒想问问赞同陶总意见的同志们,你们真的是为公司考虑,为陶总负责?”
最近大家已经预感到有一场风暴在酝酿。2分厂的工伤是因脱岗而来,现在已经查明,公司的脱岗问题非常严重,已经不是个例了,负有责任的单位领导们处不处理?另外,清查脱岗必然会带出小金库问题,清查二级库也一样。如果廖俊伟因一次工伤而被免职,那么上述问题又该怎么办?
韩志勇等于将了陶唐一军。会议的气氛顿时凝重起来。
“韩总这个问题提的好。”陶唐拦住了准备说话的赵庆民,平静地说,“该怎么办就怎么办。这就是我的态度。当然,廖俊伟同志的错误不是主观上的,我承认他不希望出事。之所以我还称呼其为同志就在于这点。他的问题不止在用人上的无组织无纪律,更在于隐瞒,在于欺骗组织!为什么要骗我?说明他知道顶岗问题的严重性,这就不完全是一个工伤问题了。换句话说,如果受伤的是2分厂的正式员工,并持有上岗证,廖俊伟同志的责任就不大了,至少不会上升到免职的程度……可惜事实不是这样。我不允许我们的干部明知故犯,更不允许欺瞒组织!事情有轻重,性质更重要。
“回到韩总的担心吧。以尚未完全结束的脱岗人员清查为例。我是下了决心彻底解决的,这个问题非解决不可!如果早一点解决,或许这起工伤就不会发生了。是的,脱岗涉及很多单位。要历史地,实事求是地解决,不可能把所有责任单位的一把手全部免掉,我没有那么傻。因为其中很多是上面打了招呼的,有公司领导。也有地方上的领导,保不齐还有总部的领导呢。这次重点解决的就是脱岗,或者回来上班,或者辞职走人,或者办理停薪留职手续,具体如何办,需要研究。只要责任单位如实上报存在的问题就可以了嘛。但不能隐瞒,谁敢隐瞒,性质就不一样了,就要采取组织手段了。或者有人问。如果2分厂不出事呢?不出事就只是一个脱岗问题,可是他们搞出事情了!这个女人后面的问题一大堆,要不要公司埋单?这是经济上的损失,影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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