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握手(2/2)
,刚才王诗涵告诉我的。”王诗涵还算机灵,马上附和着:“恩,是啊,是我俩刚才聊到的。我和文远在北京举行的婚礼,我们同学大家四海难聚,有的在东北、有的在上海,当时就没叫过来。”
王宁木讷地点了点头:“好吧,其实你们没必要那么客气,要是告诉我了,我就算在西伯利亚也会飞回来参加婚礼的。”
王诗涵脸上笑着,可手却依然在不由自主地发抖,额头上渗着细汗,显然,她还在因刚才的事情害怕。
王宁突然又开口:“不对啊,那你现在和聂文远是两口子,为啥只有你自己来了,聂文远呢?”
王诗涵一愣,周夕赶紧胡编了个借口:“聂文远在国外出差。”
“哪啊?”
周夕答道:“他现在是摄影师,在非洲拍大象呢。”
王宁迟疑了一会儿,也不知道他是否相信了,反正是遗憾地叹息了一句“王诗涵和聂文远,唉,真是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然后就回去继续跟吴疆聊天了。
周夕和王诗涵都松了一口气,过会儿,周夕问道。
“坐在那边的小孩是谁?该不会是你和聂文远的孩子吧?”
王诗涵摇头:“那孩子是王宁带来的,说是他刚收的小弟。”
“小弟,亏他想得出来。”
王诗涵似乎还想说什么,可张了张嘴,却没说出口。
周夕看着她,知道她想说什么:“你想问我是怎么知道你上周的事吧。其实,上周发生怪事的,不光是你和刘洋,我也一样。”
王诗涵眨了眨眼:“你也遇见鬼魂了?”
周夕咬了咬嘴唇:“算是吧。聂文远和李翰的事,我很抱歉。”
“没事。”
“所以,剩下的人里,刘洋今天不来,那就只差侯志远了,我去问问王宁怎么回事。”
周夕来到王宁和吴疆旁边,王宁平时就话多,此刻正聊得起劲,竟然没发现周夕走过来。吴疆则是朝依然侃侃而谈的王宁笑笑,起身接应周夕。
周夕高中时和吴疆接触不多,印象里,吴疆是班级内唯一的一个少数民族苗族的学生,他性格又比较孤僻,所以常常独自一人呆在教室的角落。而现在,他蓄着一头短发,白衬衫的领口微微敞开,衬衫袖口卷到手臂中间,露出小麦色的皮肤。他的眉骨很挺,有着苗族人独有的特征,眼睛深邃有神,鼻梁高挺,深红色的嘴唇让他显得刚毅且性感,尤其是搭配在一起之后,像是时尚杂志封面上的模特。
“hi,周夕,好久不见。”吴疆大方地咧嘴笑着,露出了一嘴洁白的牙齿。
周夕点头,心里感觉他真的变了很多,原本他是那种沉默寡言的才对,可此时却利落大方,谈吐举止都十分得体。
“吴疆,好久不见。”
周夕朝吴疆友好地伸出手。
吴疆笑着,却没有与他握手,反而是揽过周夕的肩膀,笑着说。
“苗族人没有握手的习俗,soy!”
周夕愣了愣,原本他还想借着这个机会再试试的,说不定跟吴疆握手时他还会看到什么,可现实看来,好像没有他想的那么顺利。
王宁看着愣住的周夕,笑道:“哈哈哈,人家吴疆现在是跨国企业的大老板,一口一个英文,给你说蒙了吧!”
周夕捡到个台阶,连声说是。
吴疆的黑眸里闪过一道光,开口道:“宁哥真能说笑,什么大老板,我就是去国外做点小生意。对了,夕哥,你跟我来一下,我给你带了点儿小礼物。”
吴疆揽着周夕走到角落的衣架旁,衣架上挂着几件外套,其中最显然的是一件棕色长款皮衣,黑色的毛领犹如野狼一般狂野,束腰的是一条骨白sè_láng牙腰带,衣服将现代和民俗完美地融合到了一起,一看就是市面上买不到的货,想必是吴疆从店里买的皮衣,回家后又自己装饰了一下。
“夕哥,你对我的事感兴趣?或许,不必握手窥探了吧,我大可直接告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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