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金枝欲孽(1/2)
班小花穿了一件简单的休闲帽服,宋岳立刻开了口:“你这样去约会啊?怎么成?你看看现在大学生都穿什么!”
窗外一名名大学女生摇曳而过,穿着休闲装一脸懵懂的显然是大一新生,再看剩下的脚下都踩着八厘米以上高跟鞋,身上披挂得简直可以直接登台演戏。
班小花看得一愣一愣,宋岳告诉她:“咱们华大旁边就是有个服装批发市场,那里的衣服可新潮了,哪天咱们一起去逛逛吧。”
班小花应了,却还是穿了那件衣服出门,这样简单大方,焦阳看了一定喜欢。
华大分成一二两区,两个校区中间隔了一条马路。班小花在这头看见焦阳在那边等待,她满脸笑意就往前走。
谁知焦阳脸色大变,一个劲儿招手示意她站住不要动,等他过去。
来来往往的车那样多,焦阳的蓝色外套像海一样澄净,在车的缝隙中时隐时现,她微笑地等着他过来牵她的手。
那么近的一段路,焦阳走了那么久,一过来就死死拽住她的手:“金璐出了出事了,车祸。”
班小花懵了,金璐想放弃生命的时候上天没有带走她,等她考上理想的大学,美好的未来就在她眼前时一切突然就这么消失了,有时候生活就是这么荒谬。
班小花突然有种无力感,拍毕业照那天她说过让大家刚到学校时注意安全,可是大家当时又哭又笑哪有几个真正听进去呢?有些事情她实在无法改变。她和焦阳坐在校园里的长椅上,呆呆地看着秋叶。
撞到金璐的是一辆宝马,据说还是醉驾,态度很嚣张,一副我上头有人的模样。由此引发了一场小范围内的社会争论,香城晚报上金璐的照片笑容甜美,令人惋惜。然后没过多久,大家的注意力就被转移到某大牌演员的婚变上了。
在香城的高三三班的同学举行了追悼会,寄托哀思。这大多是这群学生第一次接触死亡。没有班会,没有发言,现实的惨痛让每个人真真实实地感受到了生命的脆弱与可贵。
逝去的尽管令人惋惜扼腕,活着的人还是继续要为生活努力。
新的生活。新的朋友,很快就让班小花忙碌起来。申请了助学贷款,寻找兼职,上课……
两个校区到底来往没那么方便,班小花和焦阳倒没有和其他情侣一样天天同进同出。坐在食堂里喂饭,反而是和寝室里的人来往比较多。混熟了就发现寝室里个个是极品。
宋岳应该被称为风骚宋,班小花第一次见她只觉得她朴实无华,谁知道第一次和她逛街,她就显露了本性。只往金灿灿,东缺一块西少一块的衣服上看,买回去的也都是些性感型,一副被禁锢久了,好不容易解放了的模样。不过她身材丰满,穿上以后还真的很好看。宋岳的性格也很神奇。按东北话讲就是有点“二”。大大咧咧,什么话都说,经常干出一些没头脑的事。偏偏有时候又喜欢思考人生,多愁善感,总之是一个可爱的矛盾体。
沈玖该被叫做大力沈,刚开始只觉得这女孩娇小玲珑,谁知力大无比。混熟了就经常趁她们洗脚的时候拖着她们的凳子满走廊地飞奔。平时高兴了就随便拎起来一个女生,往上抛一抛。据说她小时候别人送了她家一条狗,她妈妈后来给炖了,后来她听说那狗叫藏獒……不知道这跟她的大力有无关系。沈玖的另一特点是馋。天天不停地往嘴里塞,绝对一牙好胃口好。班小花觉得沈玖像个女侠一样,大块吃肉,大碗喝酒。
姜子婷该被叫做精怪婷吧。古灵精怪,心眼多多,长得又可爱,像个漂亮的大娃娃。
寝室内部很快就举行了第一次聚餐活动。华大旁边一条街上都是饭店,大概每个学校都有这样的“腐败一条街”,初入大学她们也不知道吃什么好。于是干脆选了一间火锅店。
点了些羊肉,午餐肉,青菜,粉丝之类的东西。姜子婷提议:“要不要点一点海鲜?”
宋岳立刻高兴地说:“来盘虾丸,再来个蟹棒!”
大家全体头冒黑线,这也叫海鲜?姜子婷撇撇嘴,好在宋岳根本没发现。
肉一下锅,四双筷子立刻争先恐后开夹,瞬间锅里又变得清清白白一锅汤。四女彼此看了看,都明白了对方实力,到底是人多吃饭香啊。
除了火锅,她们还叫了几个小菜。其中有一盘是青瓜虾仁,宋岳离着这盘菜最近,只见她不停地翻来翻去找虾仁吃,一会功夫,就只剩一盘青瓜了。
姜子婷的脸色立刻变得不太好看了,她干脆直言:“岳岳,咱们自己家人可都无所谓,要是到了外面这样可不太好。”
宋岳也不生气:“对不起啊,我不太懂,之前没怎么下过馆子,在家里都这么吃,下次我注意点!”
姜子婷见宋岳态度极好,脸色也缓和了:“我就是随便说一句,怕你将来出去别人笑话你,咱们自己家人都好说。”
一顿饭吃得有滋有味,大家风卷残云地干掉了十多个盘子,吃到最后,下了些粉丝。
宋岳有些迫不及待夹起一筷子,放到嘴里嚼了嚼:“没烂,再回去煮煮……”然后就把嘴里的粉丝吐了出来,放回锅里……
大家全部石化了。
第一次集体聚餐后,无形中宋岳就成了大家开玩笑的对象,玩笑里有真有假,好在她也不生气,天天笑呵呵的。311的关系现在看来还是非常和睦美好的。
隔壁的312则从开学以来就不太平,争床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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