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社团之歌(1/2)
看着吴邪闭目凝神的样子,两排西装笔挺的手下纷纷议论开来。
“这家伙惨了,让我选择的话还不如选第一个。反正写不出来也是要挨打的。”
“这小子装的还挺像在思考的,但他就一白净大学生,能有多少人生阅历,怎么能写出社团生活的精华。”
“嘿嘿,敢惹我们小娟姐,彪哥不发飙才怪呢。”
虽然选择第二条路,但若是吴邪的作文无法令彪哥满意,还是免不了单挑的命运。
脑海中确定作文主题,吴邪目前仅有一个问题——如何将一部一百分钟的电影,将剧情的高潮等精华浓缩成简短的800字。
对了,就这么写?
呃,不错,人物角色选定。
主角当然是帅帅的陈浩南……
剧情吗?
就选择最后那一段高人肺腑的场景吧。
随即,吴邪轻车熟路的在长方形的纸张上奋笔疾书。
彪哥眼神一凝,没有多做表示。倒是一旁的小弟叽叽喳喳。
“靠,这小子装的还挺像。以为彪哥的作文题目这么简单啊。”
“就是,上次我处理账目写错了一个字,彪哥罚我写了1000页的壹,写完后手都是酸的。”
一小时不到,确切来说,吴邪只用了三十多分钟,就将纸笔交还给那小弟,而后小弟递给了彪哥。
看到开头正文,彪哥两眼微睁,整个人彷佛陷入了沉思。先前静而不发的那股煞气,彷佛在看到那作文纸张的瞬间就收敛了。
靠不会吧!
小弟们傻眼了。
彪哥什么时候都是拽拽的样子,怎么这回这么错愕。
这小子的作文不会真的……
彪哥,原名葛天彪,曾经是一名光荣的语文教师,至于后来为什么入了社团,恐怕也只有吴邪作文开篇第一段那一句话能解释。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光是这八个字,就让葛天彪彷佛回到了教师与社团生活的过渡期,而后迫于生活、环境等各方面的压力,辞去了铁饭碗,成为了道上混的大哥。
眼神细细凝神,葛天彪逐字逐句地查看整片作文。
字不算漂亮,但也算端正。
作文题目叫《古惑仔之人在江湖》。
【出来混要讲信用,说过让他全家死光,就让他全家死光。】
这是靓坤这个角色的经典台词,但到了作文里,虽然透着一股庸俗之气,但却隐藏着一股霸气。
……
【一切都要讲究道义,一切要从道义上说得过去。】
彪哥陷入沉思,作文中陈浩南对b哥不离不弃是因为道义,是因为情义。
他身为社团的大哥,比谁都清楚,道义和情义,是混社团的基础。
吴邪将彪哥的诧异的惊愕看在眼中,作文中,他用了五百多字描述整体高潮剧情。剩下的三百字,则用古惑仔之人在江湖的插曲《我话事》来代替。
【将这黑发染造黄金色是我最有实力
步入黑夜的我更出色左与右都满是我相识
就在百步内任我主宰
遇着天大事情不改
我做我大事我话我话事
随时能翻天覆雨一次风声吹过我先知
我做我大事我话我话事
平凡人一生只有一次不想知道怎终止
一手遮掩半截黄街灯自制我自由神
若在一分钟里过一生
那分钟亦有我理想的愉快感
就在百步内任我主宰
遇着天大事情不改
我做我大事我话我话事
随时能翻天覆雨一次风声吹过我先知
我做我大事我话我话事
平凡人一生只有一次不想知道怎终止
我做我大事我话我话事
随时能翻天覆雨一次风声吹过我先知
我做我大事我话我话事
平凡人一生只有一次不想知道怎终止
我做我大事我话我话事
随时能翻天覆雨一次风声吹过我先知
我做我大事我话我话事
平凡人一生只有一次不想知道怎终止】
话事人话事人,葛天彪心有所感,深深地看了一眼吴邪,同时心生疑惑。
这人明明就是一大学声,怎么能这么了解社团,甚至比他还了解。最重要的是,那一句人在江湖,生不由己,太过于惊艳。
没有个几年的社团经验,怎么会有这种感悟。
但眼前,社团经验值为0的少年就参悟了这种至高道理。
“算你过关了!”葛天彪笑道。
“彪哥,不会吧,不要看他是学生就放水啊。”手下的兄弟不同意道。
“我放水?你们拿去看看就知道了!”
十分钟后。
葛天彪的十名小弟都看了一遍吴邪的作文,震惊的说不出话来。
天哪!陈浩南好帅啊。
我去,靓坤这贱x怎么不去死啊。
还好,还好,最后浩南哥胜利了,靓坤这贱x死了!
半分钟后,几名小弟开始交流起那首《我话事》的歌来。
“就在百步内,任我主宰;遇着天大事情,不改。我做我大事,我话我话事。这话我喜欢。”
“我还是比较喜欢这句:我做我大事,我话我话事;平凡人一生只有一次,不想知道怎终止;我做我大事,我话我话事;随时能翻天覆雨一次,风声吹过我先知;我做我大事,我话我话事平凡人一生只有一次,不想知道怎终止。太他妈霸气侧漏了”
……
“哦,你最后一段,我话我话事,应该是一首歌吧!”葛天彪迟疑地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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