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杖毙之刑(2/2)
人!你可记得?”李浈依旧皱着眉头又想了许久,方才一脸疑惑地摇了摇头:“不记得!”
“哈哈哈!你这娃子果真有趣,实在有趣!”
“既然我这么有趣,求李使君便把我放了吧!”李浈腆着一张大脸讪笑道。
“渎尸之罪,依律当诛,何况你渎的还是我大唐五品命官的尸,本使身为荆南父母,又怎敢徇私枉法?据法曹说你们具在罪状之上画了押,也就是说对此供认不讳,嫌犯证据确凿,按律无需上表朝廷!”
李德裕说罢一转身,口中逐字逐句说道:“萧良、李浈杀人渎尸罪无可恕,依大唐律法,应判杖毙之刑,择日行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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