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群演者林斯(1/2)
“咔!”
“ok,杀青了!大伙儿幸苦了。”导演王小龙戴着墨镜说了,立刻走了过去。
“所有的人都可以回去了啊!今天幸苦大家了。”
摄影师,吊威亚工作人员,群众演员等等都开始活络了起来,其中地面还有一具尸体没有醒过来。导演看了一眼,还真会装死啊?
“起来了,年轻人,我们戏已经拍完了。”
横店里专门需要各种群演,有时候群演不够,群演死在一个地方等一下又要移动死在另外一地,这是导演为了节省金钱和时间,也是为了能够让群演有一口饭吃。
“哎呦,头好晕,头好晕啊!”演技较好的一名群演忽然慢悠悠醒过来了,拍拍了头站了起来就走了过去。却被导演拉住了。
“干啥呢?导演想找我拍戏啊?”林斯醒了,睡了半个小时它忽然感觉经历了一场梦,这场梦很久很久,在梦里他似乎什么都会,他会魔法,变鲨鱼吃鱼,杀类似于丧尸的人……
“是啊!有没有明天来做群演?”导演拍了拍他的肩膀,“好好做,总有熬出头的那一天。”
林斯却是不打算理会他,自顾自的走了过去。
然后导演又是喊话:“大家继续来做群演啊!工资照发,还是一样的价钱。”林斯早就知道这话对大家说的,所以他就没理会他了,像他这样的人在横店这里多得很,每天有很多人淘汰,每天又有很多人被拉进来,就像地狱一样,死了一批又新生了一批,挤满这个小小的地方。
林斯,南方人,为了能够成为一线明星而在不断努力着,他相信自己总有一天会赚到一天一千块的群演费用,在横店,群演一天大概是两百到三百,即使这样也不够吃如果拍戏不送饭,物价也是很高的。
出了横店,林斯已经换了另外一身衣服,干干净净,整整洁洁,像极了群演里面的路人。
“林斯,出来了啊?下午还有一场电影要不要拍啊?”旁边忽然窜出一条人影,正是他的搭档,群演兄弟一人,他们一起生一起死,在电影里面活不过三秒。
“去啊!生活没钱当然要工作了,群演就是工作,不工作没钱吃饭了。”林斯说,脖子上戴着一条项链坠,看得出来不是很值钱。
“你这样说我都不好意思叫你去喝一杯了,有没有打算等下和我们一起去喝一杯啊?地郊那边新开了一家烧烤店,新开张很便宜的,要不要去?”
所谓的地郊就是穷人去的地方,是一般居民勉强消费得起的小地方,不知为什么,那里的还没有被商业魔手伸到,不说靠近横店这里地皮够贵,随随便便在北市这个市区里一寸土就与一寸金相当了,寸土难找啊!偏偏那地就没有人敢下手,任是谁都看出了一点异端出来,那地动不得。
“是吗?那去啊!要是你不找我下次别想我叫你去了,逆子!”脸上有几颗痘的三十几岁人叫做麻逆,林斯称呼他为逆子,这名也不是一般人能够叫得起,亲切人麻逆才会让人叫他逆子,否则得翻脸要别人这么叫他。
“行啊!现在就过去吧!”麻逆拉住了林斯,“你那脖子上的大锅还不扔去啊?真当传家宝?丢不丢人,丢不丢人?”
“你懂啥啊?这是传家宝,这是吃饭的东西,我爷爷的爷爷说的,在古代,我家算得御厨,知道御厨吧?那是为皇帝做饭的,皇帝吃得高兴就赏了一块小锅给我爷爷的爷爷,所以说这是传家宝一点也不假。”
“那这个传家宝卖多少钱啊?”
“无价!不卖。”
“真不卖啊?五百,卖吗?”
“五百万啊?要是还可以考虑考虑一下。”
“不是说刚才不卖吗?”
“如果我卖了能够发家致富我相信老祖宗一定会体谅我的,五百万近可考虑考虑一下,要真卖了我还得再考虑考虑一番。”林斯说,两人边走边说,地郊距离横店不远,走腿差五百米就到了,近的玄乎,走过很多繁华地段各色珍宝美食让得两穷光蛋把伸长的脖子又拉了回来,继续无聊的谈话。
“大家伙都来了啊!”林斯和麻逆来到了地郊,底下坐着一帮“四有青年”有吃有喝有玩有睡,这样的每一天充斥着这群年轻人。
开始喝酒了,没人出一天工资就可以喝到很高的程度了,有人的地方就有争斗,特别是在一无所有的青年当中,他们就开始了自己的胡乱话,说是胡乱话其实也算是心里话。
“各位大哥,明天我就回去了,不能在这儿待了,跟家里人说了,要是还没有混出头我就回家子承父业。”
一个二十几岁的青年满脸通红,想来本来是喝不得酒的,可是今天大家伙高兴也就勉强了灌了五六杯,差点就成了醉神,要是再灌几杯进肚的话,反倒是林斯几杯下肚不痛不痒,一度以为这是兑水的假酒喝不醉人,可是看着眼前一个接一个胡乱说话林斯觉得是自己酒量比这帮人好一点。
“我也是,过了演员瘾就该回去了,家里人不允许,老爸让我回去养猪,我告诉你们,养猪其实也是有钱的,不过我就想自己打拼一番天地,所以就来了横店,可是导演不识货,专门找那些面瘫人来演,老子面部表情这么丰富竟然不懂,真是日了狗了,嗝……”
“人家明星有市场你有么?没有吧!如果人家投资在你身上,你能做什么?你有粉丝?你有市场?最重要的是你有后台?都没有,那投资的钱不喂狗了?”这人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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