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1章第一眼就喜欢的人真的会喜欢很久(1/2)
“轻语,我们不合适。”男人的低沉的可怕。
“为什么?”薄轻语乘势追问,声音哽咽了一下:“是因为我不好嘛?”
代枭伸手摸上裤兜,突然想抽烟了,他僵硬了一下,手什么也没摸到,他的视线落到了垃圾桶里,指尖不自觉的捏了一下。
他知道,对面的小姑娘肯定哭了。
薄轻语的指尖泛白,心里发慌,脸绷紧了起来,胸膛不断打鼓。
“我拿你当妹妹,不是男女之爱。”
“你懂嘛?”
“我”
薄轻语眼泪一霎那间就流了出来,她故着坚强:“嗯,我知道了,你别说了。”
她的语速很快。
她忙打断他下面的话,语气很平静,还笑了一下,似乎很自然的接受了这个结果:“我懂。”
“没事,我就挂了,我困了。”她第一次不等他挂电话,掐断了手中的电话。
代枭凝视着手中的电话,沉默了很久。
别墅里瞬间响起了低沉的带着几分压抑的哭泣声,隐隐约约的带着几分撕裂。
那声音持续了很久,像绝望困境中发出来的悲鸣,带着几分浓浓的痛哭。
喜欢了十年的人,怎么可能说放下就放下。
薄轻语无声的哭了出来,她躺在沙发上,喉咙都哭沙哑了。
她鼓起了多大的勇气,才敢对他说出来,可结果却不怎么好。
她擦了擦红肿的眼泪,看着这住了这么久的别墅。
她知道,以后她再也不能来了。
鱼的第八秒是忘记,猫的第十次是死亡,薄轻语已经不知道,这是她第几次崩溃是能看懂代枭……
太主动会廉价,太被动会错过。
公主,也有公主的骄傲。
可此时此刻,她丢弃了那满身的骄傲,将最真实的自己展现在了她心上人的面前。
人生至少一次,为了某个人,丢掉矜持,放下自尊,毁掉自己的原则。
喜欢是占有,但爱不是。
有时原来发现喜欢一个人和爱慕一个人是不同的。
但爱一个人一定是两者兼备的。
他是她的爱慕之人,她需要理智控制自己的情感,不能影响对方,也是为了成为更优秀的人,站在他身边。
代枭,你说……我这是不是喜欢上你了?
明明全世界都知道了。
他不知道。
第一眼就喜欢的人,真的会喜欢很久很久。
别人无法理解,也劝不了,除非,她自己死心了。
可是,可能嘛。
她是个倔犟还爱面子的人。
这是她唯一的一次,抛弃了所有,却输的一败涂地。
你知道吗?
悲伤到了极致,会全身发抖,伤心到极致心脏会炸裂般疼痛,哭到极致会呕吐,伤心到极致会感觉到窒息,失望到极致会沉默。
浊骨一般的,像被蚂蚁给啃噬了。
爱一个人,真的需要很大的勇气。
“大喜是什么?”
——“假设我喜欢你,你刚好也喜欢我。”
——“那大悲是什么?”
——“假设。”
当你喜欢的人告诉你:我有女朋友了。以前她还会那样傻的还笑的对他说;是吗,不错哟,不知道是哪个小姐姐瞎了眼看上你了。
可心里却沉重的可怕。
可如今,我还是喜欢你。
只是。
她再也不会对任何说,她喜欢过他。
再也不会告诉别人,自己有喜欢的人了。
她不会再提起他。
在以后的日子里,薄轻语知道,她的目光还是会不由自主落在了他的身上。
薄轻语知道,她无法控制自己的感情。
爱一个人真的是会厚颜无耻,没有原则和底线,卑微到尘埃里也心甘情愿。
可隔阂出来了,让她再也无法这么直白清透的面对代枭。
薄轻语捂住了眼睛,任由眼角的泪水模糊了了视线。
她的喉咙哭的发炎了。
如果,如果她不喜欢他,那该多好啊。
可这世界上,那有那么多如果。
薄轻语很快了收拾完了自己的东西,每拿一件,她的眼泪就滴在了手上。
代枭的别墅里,从来只住了她跟他。
以前上学的时候,她嫌自己家远,死活要跟他住,她初二那年,他高三。
薄妈妈不让,怕她打扰代枭高考。
代枭双手插兜站在她的面前,比她多高出来了一截。
他伸手摸了摸她的脑袋,眼里带着几分恶笑,他偏头,看着薄妈妈:“没事,让她住吧,我难得多个打扫卫生的小丫头。”
实际上是,他跟容华都被保送了。
傅斯年成绩差,被家里压着高考。
她住进来的第一天,就很乖的主动的打扫卫生,擦桌子,拖地,放学回来的少年将衣服往沙发一甩。
老大爷一般躺在沙发上,痞里痞气的看着白来的打扫小丫头,压低声音喝道:“去。”
“给少爷倒杯水来。”
薄轻语连反抗都没有,放下拖把去冰箱里拿出了一杯她榨好的果汁递给了他。
代枭俭眉,少年的张狂和肆意都写在了脸上。
他看着她这副委屈的小媳妇样,笑弯了腰。
薄妈妈和代枭的母亲要知道他这样欺负薄轻语,肯定会把他的腿给打断的。
小公主是金贵的小公主,在薄家,全家都是宠爱着的。
厨房都不会让她进,那十指不沾阳春水。
代枭顿时笑得越发猖狂了。
他给她买了很多吃的,还有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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